“我来吧。”
苏灵接过随从手中的湿巾,小心地擦着王亦受伤的地方,有深有浅,看得她红了眼眶,至后背的时候,苏灵倒吸了口气,手颤得厉害。
王亦的背上,从肩胛至后腰处,横亘一道触目惊心的伤痕。
苏灵轻轻擦着,生怕弄疼他,再按着步来,给他擦药缠绷带,做完一切的时候,苏灵整个人脸都是白的。
连着三天,王亦人都浑浑噩噩的,中途有醒过几次,但很快又晕了过去。这期间,都是苏灵衣不解带地照顾他。
“醒了?”
王亦再一次真正醒来,已经是第四天晚间。苏灵摸着时候进来,正好就看到王亦想要起身,忙放下药碗。
“小心,别乱动。”
苏灵扶着他,将软垫放在床头,让他小心靠上,之后再端来药碗,一勺一勺喂给他,待他喝完药,还细心地抽出丝帕给他擦拭嘴角的残渣。
期间,王亦的眼睛,就从未离过苏灵,他的注视太过认真,苏灵想不发现都难。
“你一直看我干嘛?”苏灵笑着摇头:“莫不是以为自己死了,到了阴曹地府?”
王亦淡淡一笑:“要真有这样的黄泉,我愿轮回生生世世。”
“别乱说!”苏灵皱着眉打断他:“你还活得好好的,没黄泉可下。”
“嗯,老天怜惜我还活着,所以,就派了个仙人来顾着我。”
苏灵失笑,摇头:“我还算什么仙人?睡了这么久,饿了吧?有什么想吃的?当然,你才醒,大鱼大肉是不可能的,挑些清淡的。”
“你做吗?”王亦问她:“要是你做的,都喜欢。”
“咳嗯!”
苏灵正被王亦的话砸得怔住,忽然,王越父子与秦刚等将领来探望,听见王越的咳声,还有王亦脸上似笑非笑的神色,心知自己是被戏弄了,微红了脸,与众人寒暄几句就端着药碗匆匆离去。
“爹,你们来了?”王亦笑得灿烂。
王越看了眼苏灵离去的背影,转过头看他,点头:“来看看你,感觉怎么样?”
“伤口是疼的,不过四肢健全,性命无忧,不是大事。”
王亦不动还好,一动就牵着伤口,疼得他脸色泛白。
“小心躺着,别动。”王礼赶紧上前扶住他。
王越瞪着他:“礼儿,他还没那么娇弱,你不用扶着。我问你,方才你是不是惹着人家苏姑娘了?”
“嗯?”
王亦先是一怔,继而……
没等他继而如何,围着的三五人,由他老爹带头,都开始数落他。
“你说你还有没有良心了?受伤的时候,人家不眠不休地照顾你,给你擦伤喂药,你能不能识点儿礼数?”王越第一个数落。
秦刚更是不客气,嘴和开了炮一样:“小公子,你还真不地道!人家姑娘,大老远地带着一大堆粮食给我们,还没等我们给她迎进城,听见你出事,就单枪匹马地来找你,不顾着自己的安危。还有啊,我看人家姑娘,脾气挺倔的一人,可当时你晕过去,我们抬你的时候,一路上跟着,哭得稀里哗啦的。啧啧!那眼泪,就和不要钱似的,我看着都心疼!”
“去你的!老牛一匹,别妄想指染人家姑娘。”
“我就是说说,诶!你别以为你是我上头的就可以压我!当年我年轻的时候,可不比小公子差!”
“少和我儿子比,比得过吗你?”
两个老的还在磨牙斗嘴,床上躺着的那个小的,却是嘴角都笑得要裂开了。
王礼摇头,上前坐在他身侧,神色颇严肃:“老三。”
“大哥,怎么了?有心事?”见他神情,王亦收了心思,开口问道。
“嗯。”王礼轻点头:“是关于苏姑娘的。”
“她怎么了?”
听是与苏文锦有关的,王亦再没了旁的心思,紧张地看着他。
“我听跟她来的伙计说,为了给我们筹备军粮,她将除了最先开业的那家酒楼除外,其余五家,全部倒手变卖市场换银两,包括她的所有金银首饰。而且,将她所有能拿得出手的积蓄,全部拿了出来,跑到各个州县给我们筹粮。”
听见王礼的话,王亦神色发白,而一旁的两人,听见他的话,也停止了争辩。
王越微皱眉:“其实,在送粮的中途,她的酒店掌柜就捎信告诉她,说酒楼盈亏,无多余资金周转,她手上根本拿不出什么,所以,她就将一年前买的府邸卖了,让酒肆先撑着,我听那姑娘的意思,可能过几天就要走了,但……恐怕她回去,要吃一番不小的苦头。”王越皱眉道。
“是啊,那姑娘真不错!”秦刚直叹气:“知恩图报,有情有义,不贪财力,又心细知礼,还是个自食其力能吃苦的。”
“我要帮她!”王亦眼神沉重。
“这个自然。”王礼点头:“今天,我们过来,除了看你,也就是想和你说这事儿。帮,肯定得帮,但是我们不能再像你开始那样,塞银子给她。苏姑娘要强,必然不会接受,更何况,就咱们家那些碎银,给了也不够。所以,就指望想出个好法子帮她,既能帮她解危,又最好能让她长期得利。”
王亦低头不语,其余人也各自冥思。
忽然,王亦抬头,眼中泛光:“爹,朱永将军那边,您不是已经配合得差不多了?”
“是。”王越点头:“想必不久,就能得开荒川大捷,凯旋回师了。”
“凯旋回京,圣上必要犒赏三军,为众将设宴,接风洗尘,既是宴会,又怎会少得了酒?”王亦轻轻一笑。
“我明白了!”王礼想通,笑道:“苏姑娘就是开酒楼的,宴会上那么多将臣,花销巨大,若是能成,莫说解决危机,恐怕还得发一笔横财!民间对皇室多有崇敬,到时候,瞻仰风采者,必会络绎不绝!”
“可是……”
看出王礼的担忧,王亦笑着摇头:“大哥放心,抛开多余的感情,就酒来说,文锦酒馆里酿的酒,比很多名酒还醉人,我护送她回去的那回,曾有幸尝过,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比宫中珍藏的美酒,差不到哪里去。不到两年的时间,她就白手起家,扩至那么大的门面,除了她自己的聪慧,使得经营得当,最重要的,还是她自己有拿的出手的,不然没人愿意掏冤枉钱。”
在穿越同类题材中,庄悠的小说《文锦起商》可以说是凤毛麟角,没有其他小说千遍一律的俗套,有的是标新立异的独树一帜,不禁让人耳目一新,在此力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