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吾在这个叫大英博物馆的地方待了很久。
吾算过,吾一年最多出去过四十二天。
吾见过很多人,在吾出去的四十二天里,会有很多人围在吾面前。
有很多似是吾的同胞,与吾同样生的黑眸,黑发。
他们看吾的眼神很复杂,多以些惊叹艳羡的目光看吾,或许还会有些哀戚痛楚的神色。
吾不知他们为何会如此看吾。
在今年的第四十二天,吾看到一个男子。
他很不同寻常,上挑的丹凤眼直勾勾的盯着吾,还在流口水。
这让吾觉得,吾不是一幅画,而是一碗香喷喷的东坡肉。
东坡肉是墨竹他父的拿手菜,墨竹说他父烧的东坡肉,肉味醇汁浓,香糯而不腻口。
吾不信,吾觉得墨竹在骗人,因为吾在这里从未见过东坡肉。
墨竹一身青衫,衫上绘着层层叠叠的竹。
吾和墨竹经常讨论谁的父更厉害,墨竹说他父是唐宋八大家,吾便说吾父是山水画祖。
画绝,才绝和痴绝,以为苍生以来未之有也。
他说不过吾,每次都被吾噎得讲不出话,他便气得跳脚说吾没见过吾父。
吾确实没见过吾父顾恺之,因为吾只是个摹本。
墨竹坐在透明的罩子上,罩子里是他的本体《墨竹图》。
墨竹扭过头来看吾,他笑道:“十二,你瞧他,他盯着你流口水。”
吾有些嫌弃。
吾从透明的罩子上跳下来,站在他身后,吾盯着那流口水男子的脸瞧。
吾听闻水神白石郎生的貌美,有人夸他郎艳独绝,世无其二。
吾觉得这个流口水的男子也生的貌美,与吾同样的黑发,黑眸。
可惜他是短发,若是长发配得广袖锦袍,风吹仙袂飘飘举。
定也是气度非凡。
他盯着吾困在透明罩子里的本体。
吾也盯着吾的本体。
原本十二段的长绢,如今只余得九段,纵使吾剩下的这九段,也被他们活生生劈成了四份,装裱于镶板上。
美其名曰,保护吾。
他两眼放光,口水快要滴到地上。
他喃喃道:“《女史箴图》果真名不虚传,价值无可估量。”
吾实在没忍住,吾说:“吾不好吃,你若是饿了,可出门买两份热狗尝。”
热狗是这里的人很喜欢的一种食物。
吾不知道他们为何要吃热腾腾的狗,吾觉得很残忍。
吾知道他看不见吾,也听不见吾说话。
吾和墨竹在这里很久,从未有人能看见吾和墨竹。
谁知他听到吾说话却吓了一跳,他盯着吾连连后退,脸色惨白,像是见了鬼。
他喊道:“鬼...鬼啊!”
吾很害怕,吾立刻躲起来左顾右盼,半晌也没找到鬼,吾才知道他说的鬼是吾。
他揉揉眼睛,又拍拍脸。
吾探出脑袋轻声问:“你能看见吾?”
他没有回答吾,他吓得落荒而逃,消失在一层又一层黑乎乎人潮的尽头。
吾很是不解,吾问墨竹:“为何他见了吾会如此害怕?吾身上这么多美女,他怎一个都瞧不上?”
墨竹探出脑袋,回答吾:“十二,你落伍啦,现在不流行你这般,大家喜欢的都是腰细屁股大,腿长尖下巴。”
吾很生气:“庸俗!”
2
夜里,待人潮散去,照旧是几个黄头发蓝眼睛的人要把吾带走,带去那个阴暗逼仄的小黑屋。
墨竹有些不舍,吾同他说明年再见。
吾不比墨竹,常年能在外面待。
那沉重厚实如铜墙铁壁般的门一关上,小黑屋里便只剩下吾。
吾很郁闷,吾的本体困在这,吾便哪也去不了。
突然门外传来窸窸窣窣的响动,吵醒了吾。
吾有起床气,是谁惊了吾的美梦!
吾挽起袖子,已经进入了备战状态,吾定要狠狠敲这人的脑袋,叫他尝尝吾的厉害。
门外响起哔哔哔的声音,时间推移,哔声愈发急促。
吾愣神之际,哔声长鸣。
铜墙铁壁般的门顷刻间轰然倒塌,吾被卷起的尘土刮了一身灰。
吾努力睁开眼。
吾看见他迎着烈烈火光与飞溅的沙石向吾走来。
吾看见他背光而上,似是万马千军踏破山河之势。
吾看见他被碎石绊倒,在吾面前摔了个四仰八叉。
是白日里冲着吾流口水的男子。
他着了一身黑衣,脸被严严实实盖住,但是吾一眼便认出了他的眼睛。
吾清清嗓子道:“不是逢年过节,你不必对吾行如此大礼。”
他撑起来坐在地上,面露羞恼的理了理额前的碎发。
他道:“白天时我就很好奇,你到底是什么东西?”
吾道:“吾不是东西。”
他道:“乖,不许这么骂自己。”
吾不解。
吾不知是在何日生出了神智,又化出了躯体,许是本体残缺破损,吾的记忆也有些乱糟糟。
他接受的很快,让吾很是意外。
他说他也有寻常人所没有的际遇,自然更能接受些鬼神妖魔的事情。
他从身后背着的包中翻翻找找,拿出一些泛着金属光泽的东西,他对准了盖在吾本体上的透明罩子。
不知他做了什么,震耳欲聋的轰鸣便开始攻击吾的耳朵。
吾捂着耳朵冲他呲牙:“你要干嘛?不许伤了吾!吾会生气的!”
他冲吾呲着牙笑,露出两颗尖尖的虎牙,他的眼眸亮晶晶,似是凝了点点碎星。
他目光坚定:“别害怕,我带你回家。”
回家?
吾已经记不清吾的家了,吾只记得吾的家被一场大火烧成了灰,断壁残垣,冲天火光,黑烟滚滚。
那些穿着奇怪的人,他们手持刀枪闯进了吾的家,他们是衣冠楚楚的土匪,把吾金碧辉煌的家毁成了渣。
吾想他们没见过世面,家里穷,就连宫门口的大水缸也要争着抢着刮掉上面渡着的金。
吾虽然什么也记不清,吾却一直都记得吾想回家。
吾蹲在他身边,吾道:“吾姓顾,名十二,你是哪里人氏?姓甚名谁?”
他手上不停,惜字如金:“宋时尘。”
他叮叮当当鼓捣了一阵,那困了我许久的透明牢笼便被卸下。
他小心翼翼的将吾的本体收起,吾没有看清,只知道嗖的一下本体便不见了。
外面突然响起刺耳的警报声,一闪一闪的红光交杂着叫喊声。
哒哒哒鞋子踏在地上急促的声响让吾很害怕,吾缩在宋时尘身后。
宋时尘却一点也不怕,他眼底翻涌着浓烈的恨意,他拉起吾向外跑。
迎面撞见了那几个熟悉的黄头发蓝眼睛,他们凶神恶煞,嘴里还叽里呱啦,吾听的一头雾水,只觉得聒噪。
宋时尘淡定如旧,不知从何处摸出一个小圆瓶,拔掉上面的拉环,冲着那群人丢去,小瓶跌在地上叮叮当当。
顿时烟雾乍起,他们在里面兴奋的大喊大叫,手舞足蹈。
吾也很兴奋,吾从未见过这么有趣的东西。
吾也想去跳舞,宋时尘却拽着吾的衣领将吾扛在了肩上。
他跑的飞快,两条长腿迈的急,吾被晃的两眼昏花,颠的想呕。
他闪过回廊,去了吾熟悉的三十三号展厅。
墨竹正坐在透明罩子上愣神,宋时尘立刻抄起家伙,对着墨竹的透明罩子一顿鼓捣。
墨竹沉声道:“你是何人?让我来试你一试,宫廷玉液酒?”
宋时尘挑眉:“一百八一杯。”
他俩说的话,吾有些听不懂。
墨竹翘着腿,满脸不屑:“纵使你答得上来又如何?你要做什么?”
墨竹又道:“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岂能郁郁久居人下!”
墨竹清俊不阿,高风亮节令吾钦佩。
宋时尘道:“我会带你们回家,回故土去。”
墨竹愣神片刻,便一个滑跪,冲过来抱住了他的腿,哭哭啼啼道:“愿随义父出征!”
3
时间紧迫,吾的许多兄弟姐妹宋时尘只来得带走一部分,其中有一个雕着家国永安的瓷枕。
吾对这个磁枕很有印象,它一直被搁在角落里,不像吾一般,一出场便备受瞩目。
家国永安,吾知道,这不只是吾所想,也是千千万万吾的同胞所想。
宋时尘将吾和墨竹塞进了四个轮的铁皮小房子里,宋时尘说这是车。
吾不信,没有马,怎能算得上车?
于是吾问道:“你没有马?”
宋时尘皱眉:“不许讲脏话。”
吾不解,吾什么都没讲,许是吾与他有上千年的代沟。
宋时尘一脚下去,便瞧得这没马的车一骑绝尘,将追来的黄头发恶鬼们远远甩在身后。
透明的小窗外是一轮皓月当空,两旁的树影斑驳倒退,夜风拂面,吾很开心。
因为吾要踏上回家的路。
吾心安处,才是吾乡,此处不是吾的乡,也不能让吾心安。
与吾的镇定内敛不同,墨竹兴奋的像个猴,上窜下跳,左瞧又瞧。
吾看着宋时尘的后脑勺道:“宋时尘,你很厉害,若放在之前,想必能算得上以一敌千的大将军。”
宋时尘幽幽道:“或许,你知道系统和空间吗?”
吾不解。
墨竹一拍大腿感叹道:“义父是天选之人,我懂我懂,话本子上都这样写,手握外挂,打脸虐渣,成为人生赢家。”
墨竹一向与时俱进。
宋时尘同吾说了许多话。
他说吾是吾乡十大传世名画之首,吾父原作已佚,吾是唐代摹本,原十二段,如今仅剩九段,为绢本设色,现收藏于异乡博物馆。
吾曾是清代皇帝的藏品,吾知道那个盖章狂魔,他在吾身上盖了三十七个章,还亲手绘上兰花。
五福五代堂古稀天子宝,这是他最喜欢的印玺。
吾听的两眼放光:“吾这般厉害,不知能换得黄金几万两?”
宋时尘叹气道:“火烧圆明园后,你曾被一英军以二十五英镑的价格卖出。”
吾不知道什么银什么棒。
宋时尘道:“一份热狗都六英镑。”
吾掰着手指开始算,吾的十根手指不够用,吾便把墨竹的手指也掰过来算。
手指还是不够,吾正要除去鞋袜,让吾的脚趾也来帮帮吾。
宋时尘无奈扶额,他开口道:“二十五英镑大概是四份热狗。”
吾有些伤心,吾感叹道:“热狗好贵啊。”
4
宋时尘说,回家之路遥遥,需日夜兼程。
身后追兵不知何时会追上,若是被追上,不仅吾不能回家,连宋时尘也会命丧当场。
吾更不解了,明明吾与兄弟姐妹不属于他们,为何他们却偏偏要霸占吾,将吾困在此处。
墨竹敲了敲吾的脑袋,他说吾笨,“你同强盗讲什么理?强盗的理是,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吾点点头。
吾依稀想起了些,吾本是一张空白的绢纸,吾父赐予吾形与神,落笔如春蚕吐线,勾勒出吾段段灵魂。
吾本呆在富丽堂皇的宫中,是他们将吾抢走,让吾远离故土,将吾带到这片不属于吾的土地上。
墨竹曾说,这是史上最大的贼窝。
突然宋时尘猛踩一脚,吾的脑瓜便磕在椅背上,没马的车发出一阵刺耳的声响后,停了下来。
吾觉得这没马的车甚是不靠谱。
还不等吾抬起头来瞧发生了何事,便闻得一声枪响划破天际。
吾还在愣神,墨竹便迅速将吾拉进他怀里,将吾护了个严严实实。
墨竹在害怕,他浑身都在抖,像秋风中萧瑟的枯叶。
吾不知道墨竹在害怕什么,因为只要吾的本体不受伤,吾就不会有事。
车又动了起来,宋时尘这驾车技术也不怎么样,时缓时快,吾与墨竹东倒西歪。
还有小石子叮叮当当砸在铁皮上的声音。
吾觉得吾此刻像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宋时尘咬牙喊道:“我可是秋名山车神!跟我比飙车?都是弟弟!”
宋时尘左扭右扭,小车像冲栏而出的母猪,狂奔呼啸而过。
纵使墨竹捂着吾的耳朵,吾也能听见外面乱哄哄的声音。
过了许久,外面没了动静,母猪也冷静了下来。
宋时尘紧握着方向盘的手垂了下去,他喘着粗气的声音在这片寂静的旷野中,显得格外清晰。
他喘息的声音愈发微弱。
吾心下一跳,吾拍拍他的肩:“宋时尘?”
他没有反应,吾正要再拍拍他时,吾发现吾的手上沾着黏腻温热的血。
血液顺着吾的手腕流进吾的衣袖,在皎洁的月华下散着盈盈妖艳的光!
李树10的这部女频小说《带我回家》,让我明白:爱情的美好在于,原本平淡无奇的画面,因为有了那样一个人,顿时变得生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