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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萌小僵尸

萌萌小僵尸日暮风鸣

主角:苓萝,白枭沉
网络小说《萌萌小僵尸》堪称世纪佳作,作者日暮风鸣文笔极佳,妙语连珠,可见其才高八斗,学富五车。小说《萌萌小僵尸》讲述了:苓萝是一只血族小幼崽,她醒来就躺在一个黑乎乎的盒子里。某天,脑海里忽然出现一个奇怪的声音。系统叔叔说她的任务是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打卡。然而第一个地点就让049沉默了,根据系统定位显示白家别墅在几十公里外,就宿主这小短腿走十年估计都到不了。为此它只好使用忽悠大法,一不小心用力过度导致苓萝被精分反派白枭沉收养了。万万没想到,这一下子就捅了反派窝。高冷大哥白禹泽。...
状态:连载中 时间:2024-07-01 05: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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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碌地跑了一个小时,沈河总算把苓萝的资料给跑完了,走的时候还获得了小可爱奶香奶气的拜拜。

他高兴得差点就飘起来了。

半个小时后,沈河开车回到家,正准备休息一会儿,电话又来了。

不用看都知道是谁打来的。

“户口上好了?”

毕竟谁特么大半夜去上户口。

沈河嘴上埋怨归埋怨,他可不会傻乎乎地把心里话说出来。

又不是什么刚进入社会的毛头小子了,敢当着老板的面说坏话,这绝对是要被炒鱿鱼的节奏。

当然以两人将近十年的认识,白枭沉显然是不会做出这种事情。

自家这位丧心病狂的老板只会轻轻飘飘地来一句扣工资,顺便再安排三天三夜都做不完的工作。

这叫什么?这叫抓住沈河的痛处,伤口撒盐,再来一波致命打击。

沈河天天巴不得被辞退,天知道白枭沉与白禹泽这父子俩天天就知道折腾他。

公司和别墅两边跑,有时候半夜睡得正香,一通电话打过来,立马屁颠屁颠地跑过去,

为了白氏集团发光发热,他人到三十岁还是一条光棍,连女孩子的手都没有摸过。

不对,沈河仔细想了想,女孩子的手他四舍五入还是摸过的。

比如眼前这只奶团子。

下暴雨那天,是他抱着满身泥泞的苓萝回来的。

‘摸手’属于肢体接触,‘抱’也属于肢体接触。

所以经过事实论证,答案当然是沈河摸过女孩子的手。

白枭沉要是知道沈河的想法,只会冷淡地翻个白眼,顺便再给对方多加点工作量,一天天闲着没事,总爱想乱七八糟的东西。

“boss,这个点人家还没上班,明天门一开我就去。”

“哦。”

“boss凌晨三点多了。”

沈河咬牙切齿地吐出一句话,言下之意没啥事赶紧挂了吧,他真的熬不住了。

白枭沉却仿佛听不懂他的意思,磨磨蹭蹭地说了几句工作上的事情,迟迟没有进入正题。

沈河已经抓狂了,实在忍不住想要怒吼,又怕被扣工资,只好忍着烦躁耐心道:“boss是想问苓萝脖子上的伤吗?已经涂过药了,小孩子皮肤娇嫩,过几个小时就好了,小家伙玩了一会儿玩具,实在没忍住困意就睡着了。”

嘟嘟嘟。

另一边,白枭沉站在窗前,直接挂断了电话,单手随意在屏幕前操作了几下,微弱的亮光映出男人冷俊的容颜,看样子似乎在打字。

另一只手正拿着酒杯漫不经心地摇晃着,占据酒杯三分之一的红色液体随着力道倾斜,令人惊奇的是它每次都在酒杯的杯口位置徘徊,却半点都没有漏出来。

属于鲜血的甜香散溢在空中,对于血族来说无疑是诱惑而致命的。

远处那片黑压压的森林传来乌鸦的凄厉叫声,深沉的夜空高挂着一轮明月,云雾即将退散。

月圆之夜,要开始了……

某处私人公寓。

嗡嗡嗡。

白禹泽挺直地坐起身,他一向睡眠较浅,哪怕手机微微振动也会被吵醒。

他拧了拧眉,手指滑动点开群聊消息。

[白枭沉:收养了一只小废崽,白苓萝,你们的妹妹@白禹泽@福尔马林小姐@凡人不懂赛车@零分学渣。]

[白枭沉:……名字改回来。]

[白枭沉:月圆,走了。]

白禹泽揉了揉太阳穴,脑海里闪过那天在花园里看到的小奶团。

要不是白枭沉发消息,他都要忘记这个群的存在了,上一条消息是五年前刚刚建群的时候发的,这时间跨度稍微有些长。

白禹泽打了一行字,随即又清空了输入框,最后只发了一个好字。

至于其他成员反倒是沉默不语,毕竟凌晨三点多估计都睡了。

……

次日,中午。

温暖的阳光沐浴在小团子的脸颊,她不情不愿地哼哼了几句,随后翻了个身。

负责照顾崽崽的女佣,并没有打扰苓萝的睡眠,只是把冲泡好的奶瓶放在客桌上,轻轻地将门关上。

过了不知多久,苓萝迷迷糊糊地从沙发上爬下来,软糯糯道:“唔,叔叔?”

她下意识寻找着周围熟悉的气味,哪怕习惯了一个人睡觉,可是待在偌大的卧室总会觉得有些害怕。

这是房间的灰暗风格造成的,就仿佛终日不见阳光的雨林里忽然照出进了一束阳光,太过渺小,太过稀少,根本无法驱散所有黑暗,亦无法掩盖这股阴暗腐烂的气息。

【崽崽,叔叔在呢。】

049一直关注着崽崽,小团子一醒它就注意到了。

得到回应的苓萝心里安定了几分,她闻着空气里的奶香,小短腿哒哒地跑到了客桌旁边,踮起脚尖,伸出手够了够,只不过小奶瓶稍微有些远。

049有些看不下去了,暗中用积分兑换权限,把奶瓶往前推了推。

“谢谢,叔叔,苓萝以后肯定会好好做任务哒。”

小团子话音刚落就急不可耐地开始喝奶,其实她更喜欢叔叔给的番茄汁,不过那个东西是很珍贵哒。

作为一个好乖乖,自己不能给叔叔添麻烦。

苓萝恋恋不舍地喝完了奶,又嗦了嗦奶瓶,一点也没有啦。

她摸了摸小肚子,感觉还是有点饿。

“叔叔,窝们今天去花园吧,不知道大哥哥今天在不在。”

小团子记挂着上回的创口贴,她认定一件事情就会十分固执,哪怕每次都没有等到人,但每天总会锲而不舍地去秋千的位置等。

原本049以为小孩子忘性大,过几天就会不记得了,没想到苓萝坚持了这么久。

049也说不上为什么,就是有一种莫名的自豪。

比起许多不守信用的大人,崽崽年纪小小就知恩图报,懂事得让人心疼。

【好,崽崽,别忘了穿上小鞋鞋,小脚丫割伤了,叔叔会心疼哒。】

“嗯嗯。”

苓萝笨拙地穿上鞋子,随后便哒哒地跑出门,路过沈河带来的那堆玩具时,脚步顿了顿,又重新走了回来,从中挑选了一个精致可爱的白兔玩偶抱走。

漂亮哥哥说过好乖乖要懂得分享,不知道那个凶凶的大哥哥喜不喜欢这个礼物。

这是她最喜欢的一个绒毛玩偶了,有粉色大蝴蝶,特别漂亮。

书友评价

  • 没有爪子的猫
    没有爪子的猫

    作者日暮风鸣的这部小说《萌萌小僵尸》,让我突然茅塞顿开:一直以为幸福在远方,在可以追逐的未来。现在才发现,那些曾经拥抱过的人、握过的手、唱过的歌、流过的泪、爱过的人,一切一切所谓的曾经,其实就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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