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后
茶水摊下,四名男子围坐在一桌。
“陆兄,你说这雪山真有那失传多年的雪影神功吗?”一个青衣男子看向他旁边的男子问道。
“谁知道呢?有就拿着,没有就当是出门历练了。”叫陆子谦的男子倒是颇为洒脱。
“那雪影神功可是和凌波微步齐名,皆是轻功之王呢。”旁边一位素衣男子补充道。
“那学会后岂不是可以和天下第一庄庄主上官瑾齐名了。”青衣男子有些兴奋,两眼都闪着光芒。想那上官瑾轻功独步天下,深受武林中人佩服,若是自己自己也有如此轻功,想必也能在武林中声名大噪。
“我听说那雪山顶有位绝色美女,千年前被放在雪山洞的寒冰床上,身体不腐,面容不老,美的不可方物。”一位白衣男子淡淡开口。
“哈哈,方兄真是到哪都不忘美人啊。”素衣男子最先打趣道。
叫做方歌的人也不恼,依旧淡淡说道:“兄台也知道我平生两大爱好,武功和美女。如今既有机会一睹美女芳容我怎会放弃。”
“方兄,在下规劝一句,色字头上一把刀啊,兄台日后还是小心为妙。”青衣男子也开口劝道。
“聪明的女人不漂亮,漂亮的女人不聪明。我相信,我还是有这个能力掌控她们的。”方歌边说边透露出一抹志在必得的表情。
方歌是这几个人中武功最高超的一个,武林之内可以与之匹敌的人为数不多,他也正准备参加这次的武林盟主的选举。正所谓树大招风,他也因此有了许多敌人。世人皆知,美色就是他的弱点,有许多人想要除掉他,皆用了诱杀的方法,但最后都无功而返,想必也不是一般美色就能入了他的眼的。
“无论如何,方兄还是小心为妙啊。正所谓温柔乡,英雄冢啊。”名叫陆子谦的人一边擦拭着自己的宝剑一边说道。
“多谢陆兄提醒,方某会注意的。”方歌微微一笑应声道。
四人休息了一会,结了账便继续上路了。这四人并不是多么要好的兄弟,只是在途中相遇,碰巧都去雪山而已。因想着雪山危险重重便结伴而行,只不过个怀心思罢了。
“这就是雪山脚下了吧,”青衣男子边说边将手臂交叠在一起,显示出他此刻的寒冷,“可真冷。”
这四人中只有青衣男子武功最低,内力最浅,故而只有他抵制不住这寒冷。他看着三人毫无反应,仿佛都感觉不到寒冷,再看看自己的动作,难免有些尴尬。所以讪讪地放下自己的胳膊,强制自己表现出一幅无所谓的样子,可内心却在哀嚎:真冷啊!
“你们不觉得这里怪怪的的吗?”方歌开口道。
听闻,其余三个人皆转头看向四周,只见连绵不断的山和白茫茫的一片雪,一片寂静。
“这儿安静地有些怪异。”素衣男子首先开口。
陆子谦也配合地点点头。
这确实安静地太过诡异,按常理来讲,在这野外,怎么的也会有一些飞禽走兽的声音。尽管是在这极寒的地方也应该有些雪豹之类的兽物,如今却静成这样,着实令人猜不透。
读罢作者沐流殇的小说《锦绣嫡女:冰山王爷轻点宠》,让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原来,爱恋的精髓不在于初见时的魂飞魄散,而在于漫长岁月中的难舍难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