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愕然,很想伸手去试一试他的额头,看看这个孩子有没有发烧。
虽然我接近他的目的不纯,刚刚看他弹钢琴的时候,也不是没有那么一点心动过,可真被林丹青这样正儿八经地告白,我却怯场了。
暧昧是一回事,那只是九分好奇加上一分别有目的。可是,如果谈到了“爱”,就全然是另外一回事了。
“你只知道我叫锦夜,有一间酒吧,见过几面,吃了一顿中途被打断的饭,便说,这辈子只会爱上我?”这一番话,让我自己都觉得哭笑不得,“喂,如果我没记错,你今年是二十一岁,而不是十二岁吧?”
他抿嘴,脸色更是通红,可目光反而坚定了,笔直地看着我。
渐渐的,我也不笑了,因为他的神情告诉我,他并没有开玩笑。
面前这个玻璃一样漂亮纯洁的小男生,在一起朋友聚会中,对正在喝白开水发呆的我,一见钟情了?
而他刚好是林家的,据他的语气,既然称呼林家现任的董事长为爷爷,只怕是林氏宗亲,搞不好,还是第几名顺位继承人。
呵呵,生活可比电视剧有趣得多。
将杯中剩下的酒一口饮尽,我也正经起来,放下酒杯,整个人都趴在钢琴上,似笑非笑地盯着他,问:“你知道什么是爱吗?”
他静静地看着我,没有回答。
我勾着唇角,声音沉了下去,如暗夜的幽思,“爱,便是你把自己的心从安全的胸腔里挖出来,赤裸裸地放在对方手中。从此以后,对方任何一个微小的动作、无意的表情,或者一句漫不经心的话,都可以轻而易举地伤了你,让你疼痛,可你甚至没有反抗的能力,只能看着你的心在暴露的空气里慢慢腐蚀,变得千疮百孔,直到它痛死的那一天。现在,林丹青,你回答我,你还觉得自己会爱上我么?”
对付这种纯情的小男生,如果扯上感情问题,还是快刀斩乱麻比较利落一些。
“……我现在已经觉得痛了。”他微微蹙眉,深深地看着我。
我闻言一愕,眨眨眼,顿时挫败得无以复加。
敢情我是对牛弹琴了。
林丹青仍然看着我,黑白分明的眼眸很深很纯,没有一点杂质。
他的眼睛有点偏女性化,但与小爱的妖媚并不一样,双眼皮,长睫毛,一直水润润,像未经人事的大家闺秀,也因此,更加容易把人秒杀。
我叹了口气,一屁股坐到沙发的靠背上,顺手摸起扶手上一包开封的烟,甩开打火机,点燃。
懒洋洋地吐出一口烟圈,我对他说:“你还是找与你同龄的女孩子说那一通话吧!二十一岁,你应该还在读大学吧?找个还在大学里的女孩,她们还年轻,年轻的人,总比我们这些老人无知勇敢一些。我对你而言,真的太老了,所以,抱歉啊,一见钟情的游戏,真的无法奉陪。”
“你很老吗?”林丹青小心地问。
我笑,“是啊,很老很老了,少说比你大几百岁。”
《女尊大佬的恋爱史》是我有屎以来最喜欢的一部作品,它让我懂得了:喜欢一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会很开心。爱一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会莫名失落。喜欢一个人,永远是欢乐,爱一个人,你会常常流泪。喜欢一个人,当你想起他会微微一笑。爱一个人,当你想起他会对着天空发呆。喜欢一个人,是看到了他的优点。爱一个人,是包容了他的缺点。喜欢,是一种心情,爱,是一种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