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想大哭一场,但是不行,现在不是哭的时候,洛千枫长这么大,除了肖炯,做任何事从来都不会不战而退。
“不到最后关心,绝不轻言放弃,不到最后关头,绝不轻言牺牲。”这是洛千枫的座右铭,哪怕五年,十年,二十年,甚至一辈子,我就不信找不到那个死一万次都不足以平我愤的乌龟王八蛋臭贼!
咬牙切齿地在心中立下誓言,对着黄昏的夕阳,我用尽了全身的力量疯狂大喊:“不管天涯海角,我一定要找到你!你等着,我不会认输,永远不认输!”
发泄完准备去牵马,发现左右几个跟我一样没得进城的人傻傻地瞪着我看,恶狠狠的一眼瞪过去:“看什么看?没见过疯子?”大家见我恶形恶状的样子,吓得纷纷走避。
冷静下来低头思忖片刻,我决定先观察一下城墙外的地形环境,然后回靠山村。
以时间来计算,那家伙最多比我早到一个小时,而一个小时内将玉环脱手是不太可能的事,现在太阳已经落山,早春的白天还不够长,再过一个小时,长安就将进入宵禁。
按照汉代的律例,建立有禁夜制度,黑夜是罪恶的温床,为防止作奸犯科,汉代禁止夜行,不但一般平民不得夜行,即使贵为将军也不能例外,据记载飞将军李广就曾经因为夜行而被喝止,只好宿在亭下。因此晚上不存在交易的可能。
现在的问题是在剩下的一个小时里,他会不会找到合适的买主将玉脱手,然后自己逃之夭夭。以我做贼这么多年的经验,在这么短时间里做成这事也不太可能,除非一早就联络好了买家。
所以现在有百分之五十的机率,让我相信至少在今天晚上到明天天亮之前,和田玉还出不了那臭贼的手,其实即使只有百分之一的可能,我都不会放过。这块玉,比我的生命还重要。
但是,如果那死家伙根本没入长安呢?
我甩甩头,排除这个可能性,因为从靠山村到长安城,途中并没有任何的村庄城镇,仅有的一间客栈兼茶肆,我问过也查过,没有见过这么个人,那就是说,他一定是没做任何停留直接奔了长安。
想到这儿心安许多,还有一个晚上的时间去做准备,明天我要第一个进长安城。
于是打马飞奔回靠山村,找来赵大伯,详细问过臭贼的相貌,并立刻给他画了像,赵大伯瞧见我在纸上用铅笔涂涂画画,一会儿就画出那人逼真的形象,吃惊的嘴都合不拢,汉武时代,别说铅笔,连纸还没发明出来,但是眼下火烧眉毛,也顾不得那么许多了。
想过很多明天找人的法子,但最快捷的莫过于登寻人启事,悬赏寻人,财帛总会动人心的。这个时候,我不知道多么感激那个被我一脚踹下车的家伙,托他的福才有这上好的雪白的5纸可用,也许因为纸的提前出现会搞乱原有的历史秩序,但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比较起来,回家对我更重要,也就顾不得历史是否会因此乱套了。
我画人物肖像的速度本就很快,又兼在非常情况下超常发挥,两个时辰画了五十多张,然后熬好浆糊,带上必备工具和所有的钱币,装进背包,骑上快马,在黎明时分,再次来到长安城外。
我当然不能等到开城门再进去,那样贴完启事后黄花菜都凉了,我准备爬城进去。为了方便行动,我换回了自己本来那身衣服,脚上穿的也是便于攀援的特制短皮靴,为了掩人耳目,又在外面套了件古代粗布外衣。
黎明前后是人最容易困倦的时候,城上城下都静悄悄的,我弃马跳下深三米宽八米的护城壕奔到对面,正是冬暮时分,护城河水面经寒冬积下的冰层尚未融化,利用飞抓飞快地爬上去,找到城墙一处偏僻的角落,确信从此处上去最不易引起注意,于是戴上飞虎帽(就是香港飞虎队员戴的那种只留出眼口鼻,其它的部位全都蒙住的帽子)。拿出飞抓发射枪,向城墙上射去,(再次谢谢那倒霉的飞抓主人)“叮”的一声隐隐传来,我侧耳倾听,没有动静,伸手使劲拉拉钢索,确定没问题,于是手脚齐上,奋力沿着城墙向上攀去。
作为“神偷”,爬墙是必修课程,而我在这方面的成绩成为优异,速度快得可媲美爬墙虎。可是长安的城墙真的太高了,爬了十分种才爬到一半,我停下来稍作休息,抬头看看,咦,看到一个奇景,黎明前虽然是最黑暗的时候,但还是可以看到一个黑影从城墙上迅速地由上而下滑将下来,原来好此道者不独我一人。我摸出瑞士精工制作的匕首,作好防身的准备。
那人好死不死地真的跟我选了同一条路线,很快滑到我身边,冲着我“咕咕”一笑,看他身形短小精悍,但如此身手也算是条汉子,发出这种“咕咕”的古怪笑声实在令人觉得恶寒,鸡皮疙瘩掉了下来。
他赞了一句:“好身手。”
我礼貌的回道:“彼此彼此。”
他脸蒙黑纱我头戴飞虎帽,大家都只露出两只眼睛亮晶晶谁也不吃亏地看着对方。(好像我比较吃亏,因为比他多露了一张嘴巴一个鼻子。)
打量了十好几眼,他说:“阁下保重,告辞!”
我说:“不送。”于是两个人一上一下迅速分开。
手脚并用终于爬上了城头,刚把飞抓收好,四周忽然灯火大亮,凌乱的脚步由远及近,伴随着阵阵呼喝:“捉拿刺客!”“休走了刺客!”
我立刻意识到自己再次撞了霉运,只怕做了刚才那家伙的代罪羔羊,这种情况下谁留下对他们解释谁就是真正的白痴,聪明如我自然不会做这样的蠢事。
于是转身就跑,但手持火把和刀剑的官兵很快从左右两方的城门楼梯涌了上来,我无路可逃,好在我的功夫也不是白给的,打倒两个兵丁,夺了一柄长剑,在坚持不可杀人的原则下,且战且退,一直退到西边角上。
距离城墙大约五米处,有一棵粗壮高大的的槐树,树虽然没有城墙高,但也有十几米,足够安全利用,这树也是我为自己选好的一条后路,稍早观察周围环境看到这棵树时,还纳闷城门校尉为什么会容许它的存在,战争若起,它实在是一个很好的利用来攻城的天然工具。
一剑逼退一个胖兵丁,一脚踢飞另一个瘦兵丁,飞快向槐树射出飞抓,接着冲上城墙垛,纵身向下跃去。在众人的惊呼中,表演了一段精彩的空中飞人,然后平安落地,来不及去收回飞抓,只好把它截断丢掉,然后飞一样奔向护城壕。
三米深的护城壕虽然难不住我,但在没有飞抓的情况下爬行的速度就慢了许多。这时,官兵们早已弯弓射箭,利箭如雨向我飞来,幸好借着黑暗及城壕的掩护,再上我手脚灵敏,很快爬出了护城壕。(也幸好城门守卫制度严格,他们不能轻易打开城门追出来,否则我的处境将更糟)
上来后立刻找我的马,可是马居然不见了。
我晕!
我立刻明白出了什么事,那个混蛋的同道中人偷了我的马逃跑了。此时只听一阵奇怪的的弓弦响声,回头一看,不好。借着火光,看见一排官兵正弯弓搭箭,下一轮箭雨又要临头,我绝不想千里迢迢跑到古代,结果落得被射成刺猬那么惨的下场,于是撒丫子逃命先。
便在这时,一人一骑倏忽奔到我面前,那马看着十分眼熟,正是我借邻居的马。马上人伸出手来,我没有半分犹豫,抓住他的手顺势跃上马背,他催马扬蹄,带着我风一样离开了长安城门。
作者女侠洛樱的这部小说《大汉千古情》堪称神作, 女侠洛樱才思敏捷,字字珠玑,描写故事浑然天成,毫不拖泥带水,让读者有一种舒适的欣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