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三月二十八日,那一天,我永远也忘不了。
那是我到省城的第一天,那一年,我十四岁,正在读高一。
我上学早,因为村里老师少,学生也少,条件有限,所以一二三年级一个教室,我学的快,又肯学,在小学时候跳了级,其实按我的年龄,现在应该读初二或者初三。
我一直跟着家乡的奶奶长大,我爸妈在省城一个有钱家做事,我妈是他们家的保姆,我爸是司机,他们有空的时候也会回去看我,不过也总是聚少离多。
他们已经在这家工作了快十年,这几年,省吃俭用,再加上这家人不错,工资给的高,也存了几个钱,要是回我们家乡的话,也算得上是衣锦还乡了。
在外面总是能增长点见识,不会一叶障目,爸妈看着外面孩子生活的那么好,自然也想让我生活的好些,所以,不打算回来了,奶奶去世后,爸爸决定接我一起去那边,并求那家人帮忙给我联系好了学校。
虽然爸妈在这个城市工作了多年,我却是第一次来省城,因为我们在这并没有房子。
那个时候房子还不是很贵,付个首付的钱还是有的,可是爸爸存的钱想给我上大学用,甚至还想让我将来出国,所以,我只能暂时和妈妈一起,住在这家人的佣人房里,为了感谢他们家帮我联系学校,爸妈特意带我去感谢他们。
为此,妈妈特意到超市给我买了件新衣服,我以前的那些衣服和这家里的环境太过格格不入了。连家里佣人的衣服都比我的好看。
这是我第一次跟着妈妈去大超市,因为爸妈好长时间才回去一次,买衣服怕不合身,总是寄钱回去让奶奶带着我买,我奶奶毕竟老了,眼光不同,买的衣服大多都很土。
白色的棉布衬衫,浅蓝色牛仔裤,白色球鞋,我觉得这是除了妈妈给我买的那条白色连衣裙外最好看的衣服。
我从小便怕生,见了陌生人都不怎么敢说话,妈妈拽着我出了房间,我硬着头皮走了上前,给他们鞠了个躬:“叔叔阿姨好!”
这家人都是有身份的人,倒是并没有觉得我是个累赘,在他们看来不过是多添双筷子而已,很热情的问了我些学习上的的事,我都一一乖巧回答。
“李婶真是好福气,这孩子又乖巧又懂事的,我看着就喜欢!”他们的热情倒是暂时打消了我寄人篱下的不安和拘束。
又说了一会话,妈妈便带我回了房间,第二天便要到学校去上课,妈妈先让我睡觉,便去了厨房准备明天的东西,我本想去帮她,妈不让我,去临走的时候又交代我:“丫头,你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考个好大学,以后妈和你爸也能跟着你享福,去睡吧,明天到新学校,一定要和同学好好相处,别惹事,咱谁都惹不起,知道吗!”
我点了点头,乖乖的躺到小床上睡觉。
我这么多年跟着奶奶,所以也习惯了起早,我妈醒来的时候我也跟着起床了,跟着她一起到厨房帮忙,我妈自然不肯我受苦,我执意要做,我告诉我妈说,我不想在这里白吃白喝,反正也累不到。
喜欢流年往事已尘封很久了,更喜欢他的这部小说《如果爱你十年不算长》,它让我明白:最浪漫的事是,遭遇风雨考验后,还能与爱人牵手夕阳。经历磨难后,仍和爱人细数沧桑,两个人肩并肩,相互依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