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刃》 章节介绍
作者飞永的这部小说《血刃》,是一部极具创新色彩的都市小说。作者走出以往都市小说的窠臼,用非同寻常的人物故事和精到的情节把握探索新出路。《血刃》第9章简介:余文军瞅了一眼冒着热气后壶口,“记得当时为了争得一个当兵的名额,很多适龄青年的家长可说.........
《血刃》 第9章 掏心窝子的话(一) 在线试读
余文军瞅了一眼冒着热气后壶口,“记得当时为了争得一个当兵的名额,很多适龄青年的家长可说是挖空心思,用尽了办法,至于不惜把全部的积蓄拿出来,打理人武部门和部队接兵干部的关系,最后能不能混进革命队伍来,还得看运气。”
他喝了一口水,“即使最后能穿上了军装,吃上军粮,也只能算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接下来要想在同一年同一批入伍的士兵当中混出个人样来,还得加倍吃苦耐劳,拼命训练,寻找表现的机会,就是这样做也不一定能引起干部们的注意,因为那么多的兵都在为了相同的目标拼搏,最后能胜出的人真的是少得可怜,绝大部分人在部队里辛苦干上几年,最后不得不脱下军装,重新回到原点重新开始。”
余文军的一番话道出了当年80后农村青年在军队里打拼的辛酸与苦辣,何云飞深受感动,不禁想起自己以前所带过的几个农村籍士兵,比如陈锐和李涛,他们两人都是90年代初出生的农村青年,当初都是为了生计问题来当兵的,可到目前为止,真正获得提干,完成美好愿望的只有李涛,而陈锐可就没那么好的运气了,虽说军事素质出色,思想品德也算合格,人品更没得说,可是入党都没能成功,发展前景并不乐观。
电热水壶里的水沸腾了,传出咕噜噜的响声,壶口冒出大股热气。
余文军摁下烧水开关,把水壶从底座上取下来,朝搪瓷缸里倒开水,“农村籍的士兵即便在部队提了干,也不能高枕无忧,还要面临的一个升职的问题,如果三十五岁之前混不上正营的话,家属就不能随军,夫妻两地分居,开销很大,工资又不够花,生活仍然不那么好,就算家属随了军,仍旧面临一个难搞的问题,那就是转业后的去处问题,可以说任重而道远。”
何云飞把他的紫砂保温杯放在余文军面前,让余文军帮他续上开水,乘机岔开话头,“好了,老余,你还是说说我们的老黄吧!”
提到二排长黄海岭在部队一直不受待见的问题,余文军更是滔滔不绝,他说,“云飞,你是部队里长大的军人子弟,应该听说过,正排提升副连,炮排长这个位子可是关键得很,别的部队我不清楚,我们边防团有个约定俗成的规律,那就是排长升副连长,炮排长十拿九稳,可以说坐上了炮排长这个位子,正排提副连是顺理成章的事。”
余文军喝了一口热茶,“黄海岭本来是一营的排长,可他这人性子直,脾气臭,看不惯谁就喷谁,爱挑上面的刺不说,还经常跟上级领导叫板,当初在一营当排长的时候,甚至在团长的面前也敢拍桌子,从而招致上级领导的冷遇。”
何云飞你的意思是老黄是因为开罪了团长,所以才没当成炮排排长”
“那倒不是。”余文军摇摇头,“其实团长还是蛮欣赏老黄的,事情是这样的,当年提干的时候,团长是迫击炮营的营长,很推崇老黄刚肠嫉恶的性格,更看上了老黄无以伦比的操炮技术,三番五次地向当时的杨团长力荐调老黄担任炮排排长,可是杨团长死活不同意,因为此前还是一名战士的老黄不但经常在背后喷他,还当众顶撞过他,所以他对老黄抱有成见,如果不是团里其他的干部看好老黄,极力护着老黄,估计老黄几年前就卷起铺盖走人了。”
“一年后,杨团长调离,炮营的营长也就当上了团长,但这个时候全团各步兵连炮排排长的位置已经有人占去了,人家干得有声有色的,团长也不可能莫名其妙把人家给撤换了吧所以就把他调到特战连来当排长。”
余文军凝重地看着何云飞,“本来以前的副连长因伤退役后,副连长的位子就一直空着,连里就多次向上面提议提升老黄当副连长,团长倒是点了头,可团里其他干部却坚决不同意,理由是老黄的性格有问题,不适合连级指挥员的职位,所以副连长的位子就一直空在那儿,直到你这尊大神到来。”
何云飞怅惋地叹息一声“性格决定一切呀”
由于时间已太晚,他们两人只好结束长谈,准备熄灯睡觉。
何云飞的床铺早被连队通讯员小姜收拾好了,何云飞脱掉衣服鞋袜,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准备好好睡上一觉,就在此刻,对面响起一连串重物摩擦木质地板的声音。
何云飞侧过脸,一看。
余文军嘴巴叼着手电筒,从床底下拖出一口箱子,打开盖子,然后翻弄着里面的东西,看样子是找出换洗的衣服。
何云飞慢慢地坐起身来,借助手电光,仔细地向余文军的箱子看去,心想我得要见识一下这位优秀士兵提干的连长,究竟有些什么家当
何云飞一看,不禁有些吃惊,觉得这个贫困农村家庭出身的连长也太抠门了些,部队订制的拉杆行李箱,起码两百多块钱,老余嫌太贵,舍不得买,某宝上面几十块包邮的伪劣产品总该舍得买一个凑合着用吧谁知道他竟然用这么一个弹药箱来装衣物,难道他的手捏得一分钱也舍不得花难道一个月四五千块钱的工资,三分之二养家,三分之一自己花销,他都办不到
何云飞忍不住悄悄地下床,趿上拖鞋,悄悄地凑过去,仔细一看,箱子里面装了两套洗得褪了色还打着补丁的旧迷彩服,箱底还压着个大塑料袋,塑料袋里装着叠得整整齐齐的全新的猎人数码迷彩服,此外还有两双连塑料皮都是崭新的07作训胶鞋。
何云飞心想特战连每年都给官兵另外配发两套猎人数码迷彩服,看来余文军自己舍不得穿,保存下来肯定是准备寄给他家乡的什么亲人。
余文军突然发现何云飞不知什么时候站在身后,盯着他箱子里的东看,他尴尬地笑了笑,“不好意思,云飞,吵着你睡觉了。”
“哦,没有,没有。”何云飞摇摇头,指着箱子里的新军装,侧敲旁击地问,“老余,这套新迷彩服你怎么舍不得穿?难道把它留着当宝贝收藏不成”
余文军羞涩地微笑道“我们特战连除了通用的林地数码迷彩服外,每年还多配发两套猎人迷彩服,我自己留一套穿就够了。”
他指着那两双作训胶鞋,“这两双胶鞋是我找人向通讯连的女兵换来,准备寄回家去,让你嫂子保存起来,等女儿上初中了穿,平时部队的军事训练任务重,我没有时间去找快递,周末我打算去附近的镇子上找邮政快递更便宜。”
何云飞鼻子一酸,忍不住热泪盈眶,几年前,他在陆军学院侦察系学习期间,就曾发现区队里有一个家境极度贫寒的同学,把部队每年配发的新迷彩服,作训胶鞋,体能服啥的军用品节省下来,偷偷地寄回家里去给父母或兄弟姐妹穿用,自己经常穿着破旧的迷彩服参加训练,当时他并不觉得奇怪,就军校学员每月几百块的微薄津贴,自己零花都不够,还甭说贴补家用了,可是他怎么也不曾想到,余文军现在早已经正连级干部,上尉军官了,每月四五千的工资,居然也那样干,不难想象余文军家里的经济状况有多么的拮据。
何云飞清了清嗓子,岔开话头,问道“老余,你女儿今年多大了”
“七岁了。”余文军拿出一套旧迷彩服和体能短袖,扔到床上,合上盖子,将箱子推进床底下,“今年上小学三年级了。”
他一说起女儿,一脸自豪的微笑,“小姑娘挺机灵的,很懂事,爱学习,从发蒙到现在,学习成绩一直都很好,门门功课都在八九十分,拿的奖状都快贴满我们家堂屋的一面墙壁了。”
何云飞哈哈一笑“不错呀,老余,你都有一个七岁大的女儿了,我还八字没一撇哩!”
“不可能吧云飞。”余文军眼中闪烁着怀疑的眼神“你长得这么帅,又是军校大学生,家境又那么好,怎么可能会没有女朋友呢”
何云飞坐在自己的床上,苦涩一笑,“真的还没有,不骗你。”
余文军脱着身上的衣服,“不可能的,凭你的条件,找女朋友是轻而易举的事,除非你眼光大高。”
何云飞苦笑一下,“那里,你可能不知道,现在城里的女孩子,都很现实的,既要有钱,又要有时间,还要千依百顺,像我们这样当兵的人,天天呆在深山里,一个月都很难出去一两回,哪里有时间去讨她们的欢欣,很多女孩子只是爱兵哥哥穿军装时的样子而已。”
余文军撑开被子,往床上一躺,“你说的情况,我听几个来自城镇的战士说过,现在城里人的心目当中,军人的地位的确已大不如从前,可这也要看什么人,如果是只当几年兵回家的平庸之辈的话,肯定不好办,你不一样的,你是轰动过全军区的战斗英雄,军校大学生,又一表人才,怎么可能找不到女朋友,我看只要你愿意的话,追求你的女孩子肯定是一大群,你挑不过来才对吧!”
余文军哈哈大笑起来。
说起跟女朋友谈恋爱,何云飞其实是过来人,余文军没有刻意奉承他,以他何云飞的家庭出身背景,能力,才华和学识,加上俊秀的外貌,即使不是轰动过全军的战斗英雄,照样能俘获万千妙龄少女的芳心。
可是他何云飞用情太过专一,自从几年前他与初恋女友失去联系后,就再也没有和别的女孩拍拖过,甚至连接也没有接触过别的女孩,别人一旦分手就是藕断丝连,他却始终割舍不下对初恋女友的那份感情。